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市水产养殖模式生态转型,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探索世行贷款资金支持水产生态养殖与农业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提升小型工程建设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详见附件)以及相关文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提升小型工程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主体资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组级)或从事水产养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

(二)项目类型

总投资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包括池塘(鱼塘)养殖项目或工厂化养殖项目,重点支持建设内容涵盖生态养殖措施、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养殖环境基础条件提升、智能化管理设备、勘察设计及验收前调试、产品认证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水产养殖用地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自有土地(或剩余租赁期5年以上且经土地所有者书面同意申报);

2.申报建设区域具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拟建设施用地在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范围内;

3.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能解决自筹资金和长期运维费用(注:成立不足3年的实施主体,需成立以来每年的净资产均应为正值);

4.实施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

5.实施主体承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数据和信息无条件提供给农业农村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注册;

6.具备操作性强的尾水处理设施设备运维方案;

7.单个工程原则上池塘集中连片,项目概算总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

(二)不支持以下项目

1.尾水经处理已经达到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的项目;

2.近3年财政资金已扶持同类建设内容的项目;

3.新成立,判定不了财务状况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标准

(一)建设单价限额

连片池塘养殖单价限额为12000元/亩,工厂化养殖单价限额为2500元/立方米养殖水体。

(二)补贴比例

实际补贴金额以结算审核金额的70%计取,即实际补贴金额=项目结算审核金额×70%。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1)、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2)及相关证明资料(详见申报书的附件清单)。各区农业农村局在初审通过后,向我局推荐报送(盖章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二)申报时间

为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落地实施,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我局将分两批接收推荐的申报材料,其中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请各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本次试点项目申报,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项目筛选,推动形成一批“技术创新优、主体意愿强、示范效应好”的项目。其余未尽事宜,以《手册》以及后续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 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提升小型工程建设操作手册.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朱锐 ,联系电话:8639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