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促进外资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黄浦区促进外资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推动黄浦更好把握外资发展契机,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提升引进外资质量,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服务业扩大开放战略机遇,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塑造要素流动便利、资源配置高效、模式创新引领、服务深度赋能的吸引外资新优势,在保持外资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外资引进与集聚,不断提升外资发展能级,推动黄浦成为外资深耕上海、布局中国的战略首选地和在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到2030年,力争五年内合计引进合同外资总额8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75亿美元,在全市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中保持合理、稳定的占比。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外资功能性机构20家左右,累计认定总量超1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黄浦高水平开放,拓展外资引进与发展
立足黄浦现代服务业集聚优势和开放平台承载功能,深化金融、专业服务、文旅等领域扩大开放,拓宽外资来源渠道,支持多元化投资模式,全方位拓展外资引进与发展新空间。
1.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
紧抓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新机遇,鼓励跨国公司在黄浦区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鼓励QFLP资金投向科技创新等国家导向产业,支持QDLP试点企业开展境外优质资产配置,推动国内资本出海。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聚焦跨国企业跨境资金管理核心需求,积极争取跨境资金池试点落地,支持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支持跨国公司通过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提升跨境资金管理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外资专业服务能级与辐射影响力,聚焦会计、咨询、法律、人力资源等高端专业服务领域,承接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红利,吸引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在黄浦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型机构,提升高能级服务资源的集聚度。持续强化黄浦作为上海外资航运物流龙头企业集聚地的优势,推动形成高品质、国际化的航运专业服务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竞争力。紧扣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引进国际知名的绿色技术、咨询与认证机构,推动外资总部楼宇节能改造与零碳认证,引领专业服务业绿色转型。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制度创新与开放试点,支持企业在合规前提下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应用场景拓展等创新实践,以具体场景为试点探索可复制方案,为企业数据合规有序流动提供更大便利。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在增值电信等领域的开放政策与试点安排,推动重点业务领域实现制度突破。积极落实文化领域开放政策,推动文旅服务业创新发展,依托“艺术外滩”“演艺大世界”等品牌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外资企业积极布局,引进更多高水平文艺演出项目。积极引进更多高影响力国际体育赛事入驻黄浦。
2.拓展外资来源与渠道
开展重点国别精准招商,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系统拓展外商投资来源地结构。持续加强与欧美日等国家及地区的投资合作,发挥港澳台等地区在吸引外资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美洲等新兴市场投资。拓展外商投资行业来源,重点吸引数字科技、生命健康、科创服务等领域外资企业落户黄浦,推动形成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行业领先性的外资企业,引导其向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升级,提升高技术产业领域吸引和利用外资比重。挖掘存量外资潜力,支持在黄浦发展的外资企业依托母公司全球布局,新增业务板块、引入新的业务线或功能平台,推动外资企业向研发创新、投资管理等高能级功能载体延伸,促进存量外资提质和拓展增量外资规模。
3.支持多元化投资模式
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国家及市级关于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政策,建立跨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供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外资企业以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再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开展非股权安排或股权投资,鼓励外资企业通过技术授权、品牌许可等非股权合作方式加大与本土企业的合作,助力产业生态融合,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全市首批股权投资集聚区先行先试优势,鼓励外资通过金融创新等多元化的方式引入境外资本开展股权投资。引进跨国风险投资机构,引导各类资本建立耐心长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风险投资体系,推动资本本土化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上市,聚焦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关注具有上市意愿与融资需求的外资企业,鼓励企业对接优质专业机构获取上市辅导与多元化金融支持。鼓励跨国并购返程投资,落实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持续优化区企业出海服务中心功能,做强“走出去”服务,推动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鼓励企业出海融资项目返程投资,实现内外协同、产业带动、资本技术回归,服务国内大循环。强化内外资企业战略合作,发挥区内企业总部集聚优势,搭建常态化产业对接交流平台,畅通企业沟通协作渠道,推动内外资企业双向赋能、互惠共赢。
(二)聚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外资研发创新
坚持引资扩量与功能提质并重,通过强化外资总部培育与能级提升、推动外资研发中心集聚与发展,增强外资企业在黄浦的集聚度与功能质效。
1.强化外资总部培育与能级提升
夯实总部培育基础,挖潜、储备和培育具有总部特征的外资企业,储备一批具备一定总部职能的培育型总部。完善外资总部培育体系,强化对接与服务机制,通过政策及服务综合举措,鼓励外资企业提升功能集聚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和认定为地区总部。强化外资母公司对接力度,加强与培育型总部企业境外母公司的对接,鼓励其扩大在华投资、优化在华功能布局,推动总部职能授权。推动外资总部认定落地,对标地区总部认定条件,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积极申报,加速成为总部型机构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推动外资总部拓展核心功能,鼓励总部集聚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采购分销、供应链管理、共享服务等多项功能,推动总部企业进一步提升能级,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鼓励总部向更高区域层级跃升,鼓励地区总部升级为亚洲区、亚太区总部或更大区域的地区总部,扩大经授权管理境外企业范围和数量,鼓励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常驻上海,鼓励事业部总部升级为事业部全球总部。
2.推动外资研发中心聚集与发展
推进研发中心梯度培育,围绕企业不同研发类型和功能定位,重点关注具备独立研发能力或承接全球研发项目的外资企业,加强跟踪与服务。支持研发中心聚集与能级提升,积极落实市级关于鼓励设立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引导和鼓励外资企业在黄浦区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支持现有研发中心提级扩容,升级为亚太或全球研发中心,承担全球研发项目或特定事业部的全球研发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加强开放创新,鼓励外资企业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强与本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跨界融合、协同共享的创新生态系统。鼓励外资企业开展促进研发产品创新或技术改进的外资研发中心项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产生的高技术成果依法依规纳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研发成果在本区首发。
(三)联动重点领域发展,优化外资引资结构
围绕区域重点领域,引导外商投资在城市更新、文商旅体展联动、功能区建设等关键领域联动发展,不断拓宽外资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外资承载能级与发展质效。
1.鼓励外资联动城市更新
统筹推进外资土地项目投资,围绕黄浦区土地出让总体安排,联动区相关部门,面向外资企业推介区内优质地块,提升外资企业的投资意愿。通过举办专题推介会,项目对接和市场主体招商,吸引外资参与地块开发。鼓励外资参与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结合外滩“第二立面”、世博地区浦西片区等重点区域更新建设,充分发挥外资在规划理念、开发经验、跨境资本运作等优势,鼓励外资积极参与存量楼宇的更新改造。创新外资参与更新模式,支持外资通过股权合作、资产收购、轻资产运营等多元化路径,推动存量空间功能重塑与业态升级。
2.鼓励外资布局新消费
支持外资提升消费供给策源能力,以“消费引领”为核心导向,推动区内消费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集聚管理、销售、体验等复合功能,使黄浦成为消费新品的直接策源地和品牌创新迭代的首选“试验场”。梳理并对接一批有潜力在黄浦设立产品定制中心、客户体验中心或亚太区销售总部的重点外资企业,迭代升级支持模式。依托重点商圈带动外资品牌集聚,推动实现重大活动与南京路、淮海路、豫园三大世界级商圈互动共融,打造一批文商旅体展结合的重点外资品牌项目。充分利用商圈核心资源,为国际品牌提供全方位支持,吸引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在黄浦试水新产品、新业态,将黄浦打造为品牌入驻的首选地。支持开设高能级的区域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持续提升对全球品牌的吸引力与承载力。构建外资参与的多元消费场景,支持外资开展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一批外资参与的文商旅体展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离境退税和跨境支付便利化水平,扩大入境消费规模。
3.鼓励外资参与功能区建设
持续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黄浦联动创新区建设,争取新一批联动创新事项,夯实对外资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的支撑功能。主动对标对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战略部署,聚焦跨境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争取先行先试政策与创新成果在黄浦落地。支持区域内跨境电商企业联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外仓、退货中心仓等,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提升消费服务便利化水平。强化外滩金融集聚带核心承载功能,发挥外滩金融集聚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功能,吸引各类国际金融组织和专业机构在黄浦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与本土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方面加大合作。做强世博地区浦西片区创新引擎作用,聚焦数字科技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产业链优质的外资及合资企业,提升高技术利用外资比重。提高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能级,引进培育外资供应链总部,健全进口品牌孵化体系,深化贸易服务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生物医药贸易便利化工作,提升研发用物品通关效率。提升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能级,依托国际珠宝品牌、设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集聚效应,完善高端珠宝进口、保税展示、拍卖交易、完税流通等功能,支持外资企业参与设计研发、品牌展示、交易流通和总部运营等全链条业务,吸引更多国际高端珠宝资源,提升功能区资源配置能力。
(四)强化外资投促网络,拓宽国际投资合作
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全球投促网络布局,大力推动招商方式创新,通过实施产业链定向招商、拓展应用场景招商、强化生态赋能招商,构建覆盖全球、协同高效、要素畅通的现代化外资促进体系。
1.强化统筹协调外资效能
充分发挥区外资工作统筹机制,依托区外资工作推进小组,实现全区“一盘棋”推进外资工作,在信息共享、服务联动、安商稳商等方面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区级层面外资工作整体统筹,提升外资工作效能。优化外资工作片组协同联动,深化街道及招商公司片组建设,聚焦项目转化落地与能级提升,强化从招引到提级的全链条服务支撑。深化产业、职能及支持保障部门片组建设,紧扣外资企业共性需求,搭建政企对接平台,深化组团式服务保障。强化外资投促统筹调度机制,加强与市级统筹机制的有效对接,及时传达落实市统筹机制月度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区阶段性外资工作重点,推动各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2.深入拓展外资投促网络
深化基石战略合伙人协作,优化市促进外商投资全球伙伴及区级外资工作基石战略合伙人合作机制,强化在战略规划、项目对接、生态构建等方面合作,充分发挥合作伙伴在信息渠道、行业资源及国际网络等方面优势,持续拓展招商渠道。创新共建线上招商常态化模式,共建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外资促进模式。拓展全球网络招商合作,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国际商协会及海外经贸代表处的常态化联络,聚焦重点国别与优势行业,加强资源共享与渠道共建,持续拓展国际合作网络。完善展会引资对接体系,积极承接进博会、投洽会等重大展会平台溢出效应,主动对接外国经贸代表团及境外参展企业,在贸易、投资、信息、服务等领域深化与全球城市和企业的交流合作,支持高能级外资项目落地。
3.推动外资招商方式创新
加强产业链招商,强化“1+4+N”高端服务业领域外资招商,聚焦金融科技新兴主导产业,推动外资助力金融服务、科创服务、文商旅体展、专业服务四大产业集群扩量提质,引导外资加速在内容创作与广告创意、新型消费等重点赛道投资布局。持续关注链主企业发展动态,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定向招商,围绕产业生态开展宣传推介,促进上下游配套项目集中落地,提升“以商引商”工作效能。拓展应用场景招商,充分发挥黄浦在应用场景方面的优势,完善场景发布、供需对接机制,围绕金融、商贸、文旅等重点领域开放一批新兴应用场景,支持外资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落地。联合行业协会、投资机构、专业智库等开展场景专题对接活动,推动技术、资本与市场衔接,支持外资与本土企业创新合作项目落地。强化生态赋能招商,深化“SUPER—HUB”跨界赋能服务品牌建设,通过搭建外资企业跨界合作平台,整合区内优势资源,支持外资企业拓展业务发展新空间。推动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文商旅体展联动。鼓励外资企业、国际品牌依托黄浦商业场景,探索消费体验创新与本土化产品升级,加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企业参与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共享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新机遇。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外资发展保障
聚焦政策对接、涉外便利与人才支撑等关键环节,系统优化外商投资全周期服务,对标国际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将黄浦区打造为外资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稳健发展的首选之地。
1.加强外资权益保护力度
落实外商投资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及《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紧密对接国家稳外资宏观政策,主动落实国家、上海外资工作部署。落实“两个清单”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在清单之外领域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改革,明确外资企业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为外资数据跨境流动提供法律保障。强化国际商事法治供给,发挥新天地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巡回审判站作用,推动国际商事纠纷高效化解,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强化跨区域侵权案件协同处置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行政、司法及调解资源,提升知识产权确权维权效率。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制度性、政策性问题,强化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2.完善外资政策服务供给
强化外资政策体系协同联动,发挥“1+7+N”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及地区总部等外资政策的叠加与协同效应。优化外资功能性机构支持政策,优化完善黄浦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政策,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拓展支持范围,强化支持力度,落实在资金运作与管理、贸易便利、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推动外资功能性机构在黄浦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建立政策动态对标与适配机制,聚焦外资企业在总部功能升级、贸易便利化、研发本地化、跨境经营等方面的核心需求,推动政策体系迭代升级与配套细则精准落地。创新外资政策宣贯和服务模式,创新“线上精准推送、线下圆桌解读、上门专班服务”的政策宣贯模式,定期举办外资企业政策宣贯会,编制多语种服务指引,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3.优化外资企业人才服务
做强国际人才服务品牌,深化“门楣之光·黄浦人才”品牌建设,高标准运营外滩国际人才服务中心,为国际人才提供集成式专业化服务。整合人才落户、安居、教育、医疗等全方位的服务资源,支持重点外资企业享受服务保障。提升人才便利化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服务,主动宣介外籍人士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化政策,完善政策宣介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持续提升外籍员工在沪工作生活便利度。积极支持外资企业高管及优秀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荣誉。拓展国际人才服务交流平台,发挥“门楣之光”等品牌活动的引领作用,搭建高能级国际人才交流平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对接活动,进一步提升黄浦区对全球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与凝聚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市级统筹机制的有效对接,强化与“十五五”区级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区外资工作推进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规划落实。各相关单位按照本规划细化目标任务与落实举措,建立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常态化跟踪机制,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做好外资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及监督检查制度。
附件: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促进外资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