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社会发展局:

    为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经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4号)。

    特此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