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不含登记注册、药品领域)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持续提升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应用效能,省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并形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邮编:110031)。来信请注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nxzsp123@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2日。
附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