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6〕37号),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省内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详见附件)。

二、填报系统及网址

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系统(网址):

https://cgzhndbg.istic.ac.cn

三、填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要对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作为报送内容。

3.具体工作要求详见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白进春 0971-8249950(传真)

业务咨询电话:010-62167431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346

 

附件:1.青海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名单以及三级医疗机构.doc

2.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表的要求.doc

3.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表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