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现将《关于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7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199号联通大厦3楼(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513545298@qq.com。
(咨询电话:18716525081;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关于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具身智能机器人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方向,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抢抓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特制订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坚持创新引领、要素赋能、应用牵引、生态培育,到2030年底,力争引育5家以上生态领军企业,形成万台级具身智能机器人量产规模能力,在商业服务、工业制造、医疗康复、公共安全等领域建成一批标杆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模型仿真、数据采集等公共服务平台,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培育初具成效。
二、政策措施第一条 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世界模型仿真平台、数据采集平台、真实场景开放测试平台、中试验证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二条 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围绕传感器、减速器、一体化关节、末端执行器、高精度机械臂、伺服电机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及本体制造、二次开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按研发投入3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三条 支持算力要素供给。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模型训练、算法研发与仿真验证。对租赁算力资源年度实际发生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算力券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数据要素交易。支持企业围绕智能机器人领域建设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支持通用大模型和面向行业应用的大模型训练。根据数据交易金额,每年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五条 营造产业发展氛围。支持行业协会、联盟、机器人企业等在永举办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赛事、论坛、展会,根据赛事投入和生态影响力,按照活动成本不超过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六条 鼓励企业引才汇智。对具身智能企业引育的国内外高端人才,按照现有相关人才政策,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附则本政策适用于永川区范围内实际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政策和区内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0日。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调整,本政策同步调整。本措施由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