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6年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通过评审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受理处室:高新技术处(科技安全处)

联系电话:88777273

联系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91-1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7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鄢旭久,复审:张国忠,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