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和流程,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拟申报的企业应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请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6年8月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推荐,将推荐文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等一并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ofd
附件2: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欧阳怡聪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