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我区制造业创新体系,根据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重点聚焦我区现代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氢能、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以及碳基硅基锰基铝基材料、铁合金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所急需的重大技术、工艺、装备研发创新,构建“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生态,形成支撑制造强区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体系。
二、建设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
综合型创新中心是按照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方式及相关要求,聚焦国家重点和我区优势产业领域,由行业重点企业牵头,联合该领域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共同投资建立独立企业法人作为依托公司,按照“公司+联盟”模式建设和运行,开展创新中心能力建设、日常运营和管理。
专业型创新中心是由行业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聚焦行业细分领域,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等,利用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或产业(创新)联盟,或新成立创新联合体的基础上组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牵头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1年以上,建立完善的现代化管理制度,拥有核心运营管理和科研团队。
2.以国家、自治区战略和产业需求为导向,有明确的产业领域、清晰的定位和研发方向,在区内该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号召力及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自治区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具备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3.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为多名区内外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筛选确定技术方向。建立与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进行交流合作、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4.具备固定且较为完善的研发、试验条件以及工作基础。其中:
综合型创新中心。①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占研发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研发投入强度近两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②联盟充分汇聚产学研用各类创新力量,成员单位包括本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企业占比不低于50%,集聚本领域2个以上部门及以上创新平台。③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企业委托研发、检测检验和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形成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专业型创新中心。①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占研发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投入强度近两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②汇聚本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具有整合各类国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创新资源的能力。
5.申报主体牵头单位申报前1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编制《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经审核通过后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推荐。
(二)评审确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技术、产业、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答辩,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创新中心及试点建设名单,经审议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试点培育。试点建设单位编写《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运行方案》(附件2)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探索创新中心内部组织及运行机制、功能定位、管理模式、经营机制、投融资方式和盈利模式等,每年6月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年度发展报告。试点单位在试点建设期内对运行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可随时申请自治区认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组织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于2026年8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将《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促进与产业人才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洋 0951-6363949
附件:1.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2.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运行方案(编写提纲)
3.2026年宁夏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