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对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的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内企业(附件2),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
二、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对应申报要求征求同级管理部门意见,对申报单位的自评价情况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于8月3日下班前通过管理平台上传推荐函推荐上报,同时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不需纸质件)以及《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镇街工信部门公章)报送至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OA邮箱)。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名单(东莞市).xlsx
附件3: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周怡玲,联系电话:26988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