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横琴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省财政厅分别于2025年12月向各地市、2026年1月向省直各相关单位下达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局及各市局以印发委托任务书、签订合同等方式实施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为加强对省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进、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等情况,现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1.2026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资金和下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类资金。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2.2026年度转移支付各地市、横琴合作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材料检查方式为主;如有必要,将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合同(任务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省局组织实施的项目
由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组织检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撰写中期报告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工作中期总结、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及相关明细核算账页和记账凭证等),于8月5日前将电子版初稿报至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征求处室意见后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二)市县组织实施的项目
由各地自行组织检查,并于8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主要包括:地市局出具的2026年总体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各项目单位出具的项目中期总结情况和各项目合同书)报至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具体要求详见“四(二)”。
四、相关要求
(一)由省局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省局相关处室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定稿,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网址:https://amr.gd.gov.cn/zscq/login/;具体登录账号为项目负责人手机号,密码为申报项目时各单位设置的密码,如有忘记密码的请在登录页〔忘记账号/密码〕中重置密码后进行登录;登录后由〔过程管理〕菜单下的〔填写中期报告〕列表右边的编辑操作按钮上修改内容后提交)。
(二)由市局组织实施的项目,各市局(含横琴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登录后进入〔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界面,由〔项目合同管理〕下的〔项目合同填写〕进行合同材料上传;各项目的中期情况由〔监督检查(中期检查)〕进入〔中期检查填写〕选择相应项目上传附件材料;地市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由〔总体情况〕进入上传附件材料。)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同一项工作、同一个绩效用于不同项目的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局或市局开展抽查。
(四)各市局、省局相关处室要认真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交流,严把中期检查关,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2026年度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清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黄知文,联系电话:020-85587013,电子邮箱:gdsjj_ipbh@gd.gov.cn)
附件
2026年度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