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以下简称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经过对拟推荐保护单位基本条件和履职能力的审核,征求所涉及项目传承人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工作实际,拟推荐调整八达岭长城传说等9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来信、电子邮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反映人须提供必要、真实、可查的证据材料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书面方式反映异议材料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政编码:101100)

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异议材料发送至:BJfeiyi2025@163.com。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推荐调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异议反映”字样。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10-55525638

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