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规定,经相关审核程序并征求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单位意见,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2025年度知识产权资助条件的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

拟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首次认证、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资助条件的33家企业给予后补助奖励,合计资助金额99万元。

公示期自2026年7月30日-8月5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025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瑜凤2265369,宋益群2187192)

附件:

1.附件:2025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