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制度,扩大见习基地申请主体范围,强化就业见习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6〕1号)和我省有关通知要求,我厅对《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4号)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现面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电子邮箱:rstjyc@hainan.gov.cn。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60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80980,0898-65367445(传真)。
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