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工商联,各中小企业服务站: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征集和第一、第二批服务站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主体

2025年(第四批)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申报主体须为2024年1月1日前在广州市注册并运营的法人单位。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各类行业商协会、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建设运营中小企业服务站。

复核主体为2019年和2020年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运营主体(名单见附件6)。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辖内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商协会、服务平台等申报(复核)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

二、申报/复核条件

1.服务场所。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应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服务设施。鼓励各类服务机构、行业商协会在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站;鼓励申报主体利用现有服务公共空间及设施申请挂牌服务站。

2.服务人员。各服务站申报/复核主体应指派1-3名服务人员担任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

3.服务公约。成功挂牌服务站后,自愿签署并遵守《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附件4)。

4.征集名额。2025年(第四批)服务站的征集名额不超过80个,将依据服务站2024年的营收状况、规模大小以及服务的企业数量等标准进行评选,择优认定。

5.不得重复申报。已于2019年、2020年以及2024年(前三批)被认定为服务站的同一单位所关联的项目或机构(详情请参见附件6),不得重复提交2025年(第四批)申报申请。

6.复核名额。已于2019年和2020年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运营主体可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后称号更新为“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有效期顺延三年;未申请或未通过复核的自动撤销服务站称号。

7.称号变更。2024年(第三批)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无需申请复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称号更新为“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

三、申报/复核材料

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申报/复核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录材料:

1.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附件2,分申报、复核两种表);

2.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申请表(附件5,分申报、复核两种表);

3.申报/复核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服务站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站简介(基本情况、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能力与经验、服务特色及服务成效等);

6.拟定的民营和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架构说明文件;

7.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8.2025年和2026年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9.其他证明文件(如近年来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所获荣誉等)。

复核主体在以上材料基础上,必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服务站工作总结。

四、报送要求

申报/复核单位需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于8月15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地址:市桥街道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4楼中小企业科),电子材料(申报材料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科室邮箱:pyzxq2019@163.com。

专此函达。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征集和第一、第二批服务站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2表,分申报和复核).doc

附件3: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docx

附件4: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docx

附件5: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申请表(2表,分申报和复核).doc

附件6:广州市番禺区中小企业服务站名单.xlsx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梁锦棠、梁美君,联系电话:84641300、3460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