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矿监管执法质效,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能源局牵头草拟了《毕节市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能源局提出。
(一)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二)热线电话
联系人:薛学智;电话:0857-8226005。
(三)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dqmjk@163.com
(四)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5楼毕节市能源局;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能源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