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7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黔知函〔2026〕5号),我局已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鉴于维权援助项目申报单位仅1家,为保障项目落地见效,现就该项目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维权援助项目为前补助项目,主要聚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维权援助项目申报单位逐项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相关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印证材料。申报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最近两年(2024-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书中提及的有效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知识产权管理、资质荣誉、基本条件符合性等印证资料以及其他与申报内容直接相关的印证材料。

3.材料格式。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为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版需提交可编辑的《项目申报书》(Word/WPS格式,不包括附件)及盖章扫描PDF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准备材料。

2.申报时限。维权援助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5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电话:0851-85850111,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100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scqbhc@sina.com(邮件标题标注“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名称”)。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评审与立项

1.项目评审。项目受理后,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建议资助项目。

2.项目经费拨付。我局将向省级财政申报项目编制预算。预算批复后,我局按程序确定资助项目,与获批前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按程序拨付项目经费。未获预算批复的项目,则不再实施。

(二)实施周期与管理

1.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2.项目跟踪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项目推进承诺事项”要求跟进落实,建立实施台账,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或总结报告。

(三)绩效考核与验收

实施期满后,前补助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成果印证资料等材料。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重点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合规性。

(四)资金使用管理

获资助单位须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行〔2025〕75号)及财务制度,资助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相关支出。前补助项目验收时,须提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五)诚信与监督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未立项的,取消立项资格;已立项的,追回全部资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视情节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要求

如在维权援助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5850111。

附件:2027年度贵州省维权援助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