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类”)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6〕198号),项目拨付计划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共7天。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本次公示的为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分配计划。待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照企业填写的银行账号信息开展拨付工作,请相关企业按要求核对线上系统填报的银行账号信息。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贸促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852;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

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附件: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分配方案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资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