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认定工作

(一)企业申报。请申报企业参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2.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

3.数据核定表(附件4);

4.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并于2026年9月10日前以法人账号登录“海易办”(http://wssp.hainan.gov.cn/hnwt/home),在界面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模块,选择“在线办理”后上传相关材料的PDF版,并将电子文件(采用光盘拷贝)、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二)地方主管部门推荐。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参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包括:

1.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对企业提交的数据核定表核定数值;

3.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并填写《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附件5)。在符合《战新目录》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4.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于9月30日前通过海南行政审批系统(附件6)将核定后的《数值核定表》《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和推荐意见上传(盖章PDF版)。同时,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等全部资料正式来函报我委(按推荐意见、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核定后的数据核定表、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必要证明材料顺序排放)。

(三)专家评审。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视情实地核查。

(四)综合审查。我委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名单。

二、2026年评价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需对省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

(一)被评价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以下评价材料:

1.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7);

2.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数据核定表。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并于2026年9月10日前以法人账号登录“海易办”(http://wssp.hainan.gov.cn/hnwt/home),在界面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模块,选择“在线办理”后上传相关材料的PDF版。同时电子文件(采用光盘拷贝)、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务、税务等部门,参照《管理办法》做好各地区纳入2026年评价范围的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工作(附件8),具体程序包括:

1.对企业提交的评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对企业提交的数据核定表核定数值;

3.填写《评价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

4.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于9月30日前通过海南行政审批系统上传核定后的《数据核定表》《评价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附件9)和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盖章PDF版)。同时,将审核意见、企业评价材料等全部资料正式来函报我委(按照材料真实性意见、评价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核定后的数据核定表、工作总结、评价材料的顺序排放)。

(三)专家评审。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视情实地核查。

(四)综合审查。我委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进行审核确认。

三、其他要求

企业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8:30至9月10日17:30,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8:30至9月30日17:30。

附件:附件1: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附件3: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4:数据核定表

附件5: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

附件6:审批操作手册

附件7: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附件8:被评价企业名单

附件9:评价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大伟65331172;王源1788992383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