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潍坊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潍科发〔2026〕3号),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潍坊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聚焦全市“9+3+N”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动力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元宇宙)、食品加工、汽车制造、高端铝材、纺织服装、智能农机、现代医药和工业母机、磁技术、新型储能等产业链进行布局。重点支持早期科技成果多、项目来源稳定的驻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牵头建设;鼓励牵头单位与能提供职业化、专业化概念验证服务且资金保障有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二、申报条件(一)建设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试验条件,具有丰富的概念验证成果来源;

(三)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配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四)概念验证项目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金融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五)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来源稳定且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六)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申报前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5个;通过验证的项目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200万元或实现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

(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服务链条完善、各类要素聚集,应用场景打造、成果落地、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等关键环节贯通;

(八)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及收费标准,有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九)近三年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备案程序1.申报单位填报《潍坊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单位。

2.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审核实并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统一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提出拟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名单。

4.市科技局对拟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发文批复。

四、注意事项1.申报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以“潍坊市+技术方向+概念验证中心”命名。

2.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列入科研失信行为,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5573182、5573189

邮箱:wfskjjcgk@wf.shandong.cn

附件:潍坊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请表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潍坊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