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教科人”一体改革),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实施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聚焦“45432”发展架构,以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为牵引,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导向,构建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具有海南特色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改革新格局,推动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四链”深度融合,支撑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到2027年,统筹推进“教科人”一体改革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一批改革样板示范和制度创新案例,科技创新效能明显提升。到2030年,统筹推进“教科人”一体改革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计划和项目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效能快速提升,取得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科研成果,高水平人才数量明显增长,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初步建成。
二、统筹推进一体改革重大措施
(一)构建一体改革协同保障机制
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评价目标统一、标准衔接、结果互认为目标,建立一体化评价体系。教育领域突出对高校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创新人才培育、就业率、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的评价,科技领域突出对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支撑作用发挥的评价,人才领域重点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纳入评价。
建立“教科人”一体改革政策措施一致性评估机制,对现行教育科技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定期发布“一体化”集成政策清单。实施政策制度事前统一审查制度,从目标协同度、内容契合度、主体协作度、资源配置效率等关键维度,对政策制度进行一致性评估,实现政策取向一致。建立重点产业和科技人才需求预测发布机制,定期更新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为学科调整、人才引育等提供指引。
优化预算管理,统筹配置教育科技人才投入,在立项、预算编制和评审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推动实现资金使用一体化。一体落实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U40项目、“南海新星”项目等计划项目。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信息共享,探索构建资源一体配置、服务一站办理的协同平台。
(二)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引导高校参与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面向深海科技、航天等重点方向凝练科技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实施“一流大学孕育”工程,支持海南大学按照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力争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推动科研学分认定改革,将科研成果、获得专利等折算为学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强化面向国家科技方向和海南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建立科技专项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优化省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布局,聚焦南繁种业、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关键领域,着力打造科研集群。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应用平台,推动设备资源在高校、院所、企业共享。
坚持选人才与选项目相结合,鼓励人才开展颠覆性原创研究,探索建立省级人才计划项目与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性科研项目联动机制。保障关键性骨干人才实现跨体制、跨区域发挥作用。实施顶尖人才梯队引育行动,集聚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对急需紧缺、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和跟踪培养。
(三)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建设区域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节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健全重大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对接机制。鼓励“先用后转”、推广“先投后股”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加速科技成果孵化转化,鼓励高校院所师生创新创业,切实将技术、人才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常态化举办校企、院(所)企成果转让和技术需求对接洽谈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优化科研评价体系,将技术合同成交数值纳入核心评价指标,激励科研团队聚焦产业需求开展研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以参与合作、兼职或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用好高层次人才编制池。
(四)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能
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政府科研决策和咨询工作制度,健全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的科技专项指南形成机制。支持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项目,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鼓励企业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并给予经费支持。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科研攻关任务,大幅提升企业牵头项目比重,引领产业链整体创新转型。扩大“揭榜挂帅”制实施范围,健全“企业出题、产学研协同解题”机制。
建立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设深海、航天、种业等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支持高校聘任企业高层次人才担任“产业教授”,引导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高校专业规划、教学培训,提升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匹配度。进一步打通校企“双向通道”,创新探索“双聘双跨”模式,鼓励跨岗位开展校企科技合作。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及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聚焦重点产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业务发展,依托科技创新专项担保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提高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产品及保险保障产品体系。
(五)夯实现代产业发展支撑
建立完善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加快布局符合“45432”发展架构的学科专业。开展“优本扩容”“学位点增列”工作,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体规模,优化博、硕、本、专比例结构。依托高等院校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提升工程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源头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
聚焦“五向图强”和“四新”未来产业,建立前沿技术挖掘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研专项,打造“科学家+企业家+项目经理人”协同创新生态。推动大学科技园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等重点园区联动发展,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以需定供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双向奔赴。单列“教科人”一体引才项目,常态化开展多部门组团引才,遴选一批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持续开展“海南学子、就在海南”留才行动,夯实现代产业体系人才底座。
(六)推进开放型人才机制改革
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聚焦重点科技任务和产业发展等需要,加强对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聚。优化实施省级重大人才计划,积极探索专家举荐、用人单位自主推荐模式,充分发挥以才引才效应,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积极性。扩大“授权松绑”事项清单范围。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职称评审和培养机制,探索开展交叉学科跨系列职称评审。
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定期更新调整外国人在海南工作指导目录。依托“星辰计划”和万泉驿站,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青年人才提供来琼周转平台。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才准入、工作与居留许可审批流程,依法推动科研资源向外国人才开放。
深入实施人才特派员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七)强化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依托“大平台、大项目”扩大国际教育、科技、人才合作。支持开展国际性学术活动。推动国际大科学计划、高水平科研项目在海南布局,以推进全球深渊深潜大科学计划为抓手,加强国际科技交流。
聚焦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生物育种技术、深海装备、卫星数据应用等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培育一批在海南落地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引进外资研发机构,鼓励引导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与国际顶尖高校、实验室及跨国公司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中外双方科研人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建立健全“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国际科技合作机制。
引进国际教育、科技组织代表机构,支持在相关领域培育国际组织。鼓励和支持我省教育、科技人才赴国际组织任职锻炼,增强能力素质,提升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参与度。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化同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的合作联动,组织实施一批区域教育科技人才项目。
(八)积极营造创新发展生态
强化全岛创新文化建设,持续构建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推广STEM教育理念,探索以贯通培养为主体,以激发创新思维、提升创造能力为两翼的创新教育贯通机制。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创新风尚,健全完善创新表彰奖励机制。完善创新领域法规政策,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强化对创新活动的监管,规范创新行为,推动科技向善。
优化国际语言服务环境,为国际人才提供全方位安居乐业保障,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外国人才发展生态。研究建立科技、人才安全预警、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机制。
三、实施一体改革重大行动
(一)实施科教融汇示范行动。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医科大学与海口市深度合作,开展“教科人”一体改革试点,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形成“南北呼应”格局,为全省“教科人”一体改革作示范、树标杆。在种业、海洋、航天、生物医药、脑机接口等重点领域,高起点建设一批高等研究院、前沿科学中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打造一批科教融汇示范载体,实现科教资源双向赋能。依托重大科研任务实施“项目制”教学,推动将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促进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
(二)实施“三极”综合改革试点引领行动。强化海口、三亚、儋州“三极”作用,聚焦“教科人”一体改革出台激励措施,引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和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产才融合孵化器,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产业发展互促共进的工作机制,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培育中心,加速创新业态培育,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重点园区为载体,聚焦主导产业,推行“学科+人才+产业”“产学研用”等模式,加强“教科人产金服”全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实施应用场景牵引产业创新行动。发挥行业部门作用,面向深海、航天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凝练核心技术需求,实施场景导向的科研项目。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深度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在真实场景中实现技术突破。推行场景化育人、项目化学习、工程化培养,推动科研平台、试验场景、工程任务向教育教学开放,围绕场景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深海探测、海洋资源开发、航天在轨服务、卫星应用等重大应用场景,布局建设中试基地、成果转化中试平台、示范应用基地,推动科研成果在真实场景中验证转化。
(四)实施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行动。遴选一批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行业研究院,紧密衔接高校教育资源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实施产学研深度融合项目,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发展体系。围绕企业科研攻关需求,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揭榜领题,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五)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建立战略科学家决策咨询制度,结合国家战略需求,科学布局全省重大科技专项任务。科学调配使用各类人才。依托崖州湾实验室、海南大学等高校院所,举办学术会议,通过定向邀请、公开报名等方式,遴选极具潜质的非共识性人才,支持颠覆性原创研究。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教科人”一体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形成一体贯通、协同高效的改革合力。强化财政支撑和资金统筹,结合财力情况支持工作正常开展。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科技、人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干部跨部门交流任职等机制,强化“教科人”一体改革的干部培养和支撑。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教科人”一体改革专题培训活动。强化社会宣传,注重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