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及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相关区块商务、文广旅体、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现有“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进行初审,并报市局复核,现将复核意见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8月10日17:30前向市商务局商发处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市商务局商发处联系电话:0580-2281669;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80-2023631。

舟山市商务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