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6〕1408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附件1)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各申报机构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
(三)孵化器孵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应附带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审计报告应体现总收入、孵化服务收入及具体构成等关键指标。
(四)2025年已申报但未通过的孵化器,可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选择“导入”功能自动导入历史数据,并进行更新。
(五)鼓励符合《管理办法》条件的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等机构积极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机构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申报书,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
1.请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区符合条件的创新机构申报,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表格(详见附件2、3)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予以推荐至省科技厅。
2.请区科技主管部门系统梳理本区原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尚未被认定为部级孵化器(标准级或卓越级)的机构逐一组织发动,原则上必须应报尽报。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推荐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优化工作流程,设置专人跟进服务,把握申报材料质量,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二)联系方式
1.市科技创新局
电 话:0756-3311102,0756-2251010
2.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
电 话:010-69943997、010-6994399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6〕1408号)
2.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函(模板)
3.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表(模板)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