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15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