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技局:
为做好我省2026年部级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申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34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孵化器申报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卓越级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
(三)孵化器孵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应附带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审计报告应体现总收入、孵化服务收入及具体构成等关键指标。
(四)2025年已申报但未通过的孵化器,可选择“导入”功能自动导入历史数据,并进行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科技局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地区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实地抽查。对符合要求的孵化器名单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在此基础上形成推荐名单。
(二)各市(地)科技局推荐的卓越级孵化器数量,不超过现有本地区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数量与本次推荐申报标准级数量之和的10%(向上取整)。
(三)各市(地)科技局于2026年8月22日前,将推荐的孵化器名单(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二处,并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提交。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二处任宇佳:0451-82628432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潘欣彤:0451-5166805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