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了《2026年哈尔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承担培育任务的区(县、市)要于2026年7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发送信箱。实施方案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细化具体项目,明确思路措施,提高其指导性、可操作性。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刘洋

联系电话:0451-86772115

电子信箱:ncshsycjc671@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2026年哈尔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高质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以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加快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

二、培育任务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开展农耕文化传承、农村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等培训,培养一批农耕传承人、乡村文艺创作者和乡村文化传播者。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围绕政策链接与治理协同、产业经营与市场开拓、组织治理与财务资本等内容开展培训。市本级任务由主城六区承担(计划2个班次,培育115人,总学时40学时)

三、方法步骤

(一)明确培育任务。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省下达总培育规模研究确定本级培训类型和培育人数,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二)开展摸底调研。结合培育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报名参加培训或由各级涉农部门推荐参训。

(三)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本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开展需求摸底、政策宣传。结合本地工作基础和任务分配,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培育方向、方法模式、步骤措施、全程监管、考核评价等内容,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四)优选培训机构。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规范培训机构遴选,优先支持优质公益性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持续承担培训任务。通过招投标形式遴选社会主体作为培育机构的,在遵照《规范》《规程》所列招标条件基础上,需同时具备满足培育主体要求的经营范围、办学许可证、自有或合作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

(五)实行三级联审。原则上开班前5个工作日要对开班计划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审,重点审核培训主题、班次安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资金使用等内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不少于40个学时(不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六)抓好培训评价。在组织学员训后满意度评价基础上,继续推行“一课一评”即时评价机制,综合分析评价数据,系统形成分析报告。评价较差的要及时总结、抓好整改,评价特别差的教师、基地不应再承担下一年度培训任务。参评学员比例不得低于90%。

(七)开展跟踪服务。构建以行业专家、种养能手、“土专家”、“田秀才”等为成员的多元化跟踪服务团队,聚焦政策推介、技术指导、产品展销、品牌推广、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等内容,开展全周期跟踪服务,推进培训成果高效转化。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四、质效管理

(一)严格班级管理。建立学员培育档案,全面推行电子签到,原则上培训期间不允许走读上课、分散出行。采取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原则上每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不超过50人。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省级培育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不高于400元/人,实践教学费用据实合规列支,跟踪服务费用控制在单期培训班总费用的10%以内。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它费用。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

(三)强化项目管理。构建全链条、全环节、闭环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日常监管,本级培训班全过程质量跟踪,市级对县级培训班质量抽查不低于总数的30%,对发现问题且整改较慢的班次开展实地核查,并建立质量抽查和实地核查档案。加强训后农民回访,将回访情况纳入总结评价内容。重点督导办班规范、师资管理、考勤纪律、实训开展、台账归档、训后服务等关键环节。针对抽查发现问题较多、整改推进滞后的班次,开展专项实地核查,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核查台账,实现问题闭环清零。建立市县联动通报机制,对督导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全市通报,督促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将县级培育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成效、培育质量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整体工作质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优化培育资源。组建“农业专家+企业家+农民土专家”多元化师资队伍,邀请农业行业骨干、专家能手授课。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参与观摩交流、实践教学,确保培训内容贴合实际,农民参与积极性高。

(三)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力量,为参训经营主体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等活动,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四)强化典型宣传。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全面反映任务完成、资金使用情况和主要做法、特色亮点、突出成效,提出下步计划和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6年哈尔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表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表

培育类型

 

 

总学时数

 

 

课堂教学

 

 

实践教学

 

 

观摩交流

 

 

线上集中授课

 

 

线下集中授课

 

 

常规培育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40

 

 

总学时数的10%

 

 

结合实际开展

 

 

总学时数的40%

 

 

结合实际开展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