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加快培育壮大人工智能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新型市场主体,推动“AI+超级个体”新型创业模式加速落地,持续优化人工智能良好创业生态,我厅会同11个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再就业活力。我厅在深入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16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区、OPC企业代表意见建议,起草形成《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考虑
一是把握战略方向。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行动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将OPC发展统筹纳入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布局,做好与《山东省“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6—2028年)》等现有政策有机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坚持学习对标。广泛调研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在产业培育、人才服务、数据流通等方面的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参考借鉴7条创新举措:建设OPC数据沙箱与隐私计算平台(广东省);鼓励人工智能企业构建轻量化数字化工具链与服务平台(广东省);提供“拎脑入驻”的创业环境(湖北省);举办人工智能OPC创业成长培训(江苏省);开通专利预审服务通道(湖北省);支持高校设置“人工智能+X”微专业群(广东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研发贷”“模型贷”“知识产权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海南省)。
三是彰显山东特色。依托我省产业场景完备、算力资源富集、载体平台成熟等禀赋优势,提出5条具有山东标识度的政策:培育“齐鲁模力空间”;在OPC园区设立预审服务联系点;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举办“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齐鲁行”“数据+场景”等供需对接活动;建立“创业陪跑”机制。
四是聚焦分类施策。立足我省OPC产业发展实际,区分不同发展阶段创新主体的差异化发展诉求,建立分层分类、精准靶向的梯度扶持机制。针对不同阶段OPC主体,定制适配的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全省OPC产业多元发展、梯次成长,持续激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内生动力与产业活力。依托“模型券”“语料券”“算力券”“场景券”“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等5条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行动、组织保障三大部分。一是总体目标。明确“创新筑基、载体赋能、梯次培优、场景牵引、生态护航”导向,提出3年内建成百个特色载体、培育千家人工智能创业主体、集聚万名创新人才聚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北方集聚区。二是重点行动。针对OPC发展全链条需求,加力实施六大行动,包括实施基础能力跃升行动、实施平台载体提质行动、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实施人才引育聚力行动、实施金融赋能保障行动。三是组织保障。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地。遴选示范主体、特色载体和标杆案例,总结推广经验。依托各类媒体宣传政策、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