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北京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等储备粮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头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门头沟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qlshwzcbj@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与粮食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56514

4.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门头沟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门头沟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