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才聚龙岩”行动计划,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龙岩市“科技副总”选聘工作方案》(岩委人才办〔2026〕3号),现就开展“科技副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科技副总的条件
1.一般从龙岩市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选聘。优先从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成员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岩籍在外优秀人才、与我市有合作基础的高校院所人才中产生。
2.具备选聘企业所需的技术专长和研发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或其他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条件由选聘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派驻企业的条件
1.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
2.鼓励“新新有机”主导产业链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参与选聘。
3.能为“科技副总”提供适当的服务报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同意在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相关职务,如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首席科学家、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等技术职务。
二、科技副总职责
1.当好科技参谋。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协助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分析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发展意见建议。帮助链上企业制定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技术创新方向,协助解决生产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2.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帮助产业和链上企业凝练技术需求,指导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组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利用自身资源将适配于企业科技成果导入企业,推动产业化。以派驻企业为主,一并服务链上其他关联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3.打造合作平台。促进派出单位与服务产业、派驻企业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打造高能级技术创新平台。
4.助力人才培养。积极为链上企业引荐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项目合作、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方式培养本地人才。指导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和科技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6年8月7日开始,长期有效。
四、申报程序
经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和个人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合作协议后,由服务企业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申报单位进入“才聚龙岩智慧服务平台”后点击“我的事务”—“云办事”—“开始申报”—“填表”填报信息,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提交县(市、区)科技部门核实。
2.核实。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会同县(市、区)委人才办、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提出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复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确认。市科技局根据企业和人才的对接合作情况,提出“科技副总”拟选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发布选聘名单,颁发选聘证书,纳入市级D类人才服务保障。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帮助企业对接人才需求,动员有合作基础的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成员、岩籍在外优秀人才、高校院所人才选聘“科技副总”。
2.申报个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并按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有关申报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农社科(市行政办公中心575),联系电话:0597-2323841。
附件:1.龙岩市“科技副总”申报书
2.龙岩市“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