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一批高水平概念验证中心,着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昌落地转化,现将《南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为洪科规字〔2026〕2号盖章页)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南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赣办发〔2025〕28号)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洪发〔2026〕8号),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服务能力的概念验证中心,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促进更多科技成果验证熟化、转化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向前沿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投入、开放共享、动态管理的原则,高质量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清晰、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概念验证体系,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
二、功能定位
概念验证是将创新概念和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潜在商业价值成果的活动,是推动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迈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早期阶段的关键驱动环节。概念验证中心主要依托具备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或服务机构建设,结合专业化实验、测试、检测等平台运行,重点围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维度,为实验阶段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将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转化为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产品、服务、系统)雏形,筛选具备开发应用价值的种子成果,降低转化机会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助力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原理验证:对新原理、新方法、新发现等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验证分析,重点验证技术的可实现性。
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对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迁移到其他学科或跨学科整合到新的应用场景上的技术可实现性与潜在市场需求点、需求真实性、需求群体匹配性等进行分析验证,重点验证产品实现的基础条件及应用场景体系实现过程中关键技术、加工测试工艺、系统集成验证等技术手段以及产业支持政策体系的可实现性。
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组织关键功能分析和实验结论验证,明确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和主要使用性能,验证成果产业化的技术可行性及需要的基础条件,组织产品试制验证并在相关使用环境中进行测试,完成符合设计要求的小批量试制工艺技术体系验证,明确工程化过程中的技术风险。
商业前景验证:完成产品满足使用要求和质量一致性验证,对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产品优势、竞品分析、生产与组装调查等进行验证分析,重点验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社会经济价值、市场应用前景,以及产业化过程中互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与供给、商业策略、知识产权、投资回报等商业要素的可实现性,形成推广应用的政策需求分析报告和市场竞争策略报告等。
三、建设布局
(一)布局重点
聚焦南昌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等重点产业新兴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发展方向,结合优势学科和重点产业,在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航空、食品、医药、现代农业、未来信息、未来交通、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材料等领域,统筹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建设,完善“基础研究—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创业孵化—产业化”服务链条,建立项目流转和服务衔接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
(二)建设模式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园区、各类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鼓励牵头单位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投融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中试服务机构等资源,构建开放协同的概念验证服务体系。
支持各级政府、高新园区等围绕区域产业发展,依规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专业团队运营、专业机构支撑等方式建设政府主导的概念验证中心,提供公益化概念验证服务。
四、职责分工
市科技创新局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认定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
市教育局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概念验证中心,支持高校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概念验证中心遴选的项目开展后续中试、产业化等环节;支持中试平台延伸拓展概念验证功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概念验证中心,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助推项目孵化。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概念验证中心的培育、审核推荐、日常服务和属地管理等工作。
概念验证中心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项目遴选、服务承接、经费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安全生产和保密管理等制度,对中心建设运行、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和合规管理等承担主体责任。参与协同建设运营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合作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政府主导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由其运营主体承担建设运营主体责任,并与政府及其授权机构签订委托运营或管理协议,明确建设投入、资产管理、运营目标、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等事项。
概念验证中心负责本中心的建设运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提升验证服务能力;加强与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各中心常态化对接,实现验证项目资源信息共享;培育概念验证服务人才,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多元化筹集概念验证经费,保障资金来源稳定;按要求编制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参加绩效评价。
五、建设管理
(一)建设条件
1.具有明确的建设主体(依托单位)。建设主体(依托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概念验证中心。
2.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有完善的建设方案、运营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制和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能力及向社会提供开放式概念验证服务的运行机制。
3.具有扎实的硬件基础条件。自有或者联合其他单位共建或共享专业化实验、测试、检测等平台,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具有原理验证、工程技术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试制与技术可行性验证、用户验证、创业孵化等验证服务能力。
4.具有稳定的管理运营队伍。建有以技术经纪人为核心的熟悉技术测试、成本控制与核算、投融资、市场与商业调查分析、创业孵化等工作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聘任概念验证中心主任1名,要求熟悉概念验证全流程专业知识,具有相关从业经历。建有一支覆盖技术、产业、投融资、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法律财税、市场商业等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
5.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除固定资产外,配备自有或紧密合作、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资金(基金),用于中心日常运行、项目验证、专职人员聘用、专家顾问咨询、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等。
6.具有稳定的验证项目来源。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有一定数量的在库项目,有成功的概念验证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案例。
7.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累计入库(立项)项目数量,完成技术验证或商业验证项目数量,预期获得社会资本融资的项目数量、预期落地转化项目数量(完成公司注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报等),可持续运营目标等。
(二)建设程序
市科技创新局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工作。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按程序向市科技创新局推荐。
3.审核受理。市科技创新局对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受理意见。
4.评审论证。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形成评审意见,根据需要可进行现场考察。
5.审定公示。市科技创新局对拟认定“概念验证平台”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发文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由市科技创新局下发认定文件。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命名为“南昌市XXX(细分领域)概念验证中心”。
(三)运行管理
1.年度报告制度。概念验证中心应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运营主体应按要求报送年度运行情况,重点反映条件建设、项目验证、成果转化、开放服务、资金使用和合规管理等情况。
2.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概念验证中心发生与建设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业务方向重大调整以及名称变更、组织架构调整、主要负责人变更等,应及时书面报告。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其资格延续;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取消资格。
3.动态管理制度。概念验证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存在科研失信或科技伦理违规、不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无故不参加考核、整改不到位或已不具备相应功能等情形的,按程序撤销认定资格。
4.综合绩效评价。对已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市科技创新局每两年从建设条件、开放共享、行业带动、产学研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转化案例、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组织开展运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在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受理时,优先支持;对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通过的,按程序取消认定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对市场主体(含高校、科研院所)主导建设并经认定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经费采取“先认定、后补助、以绩效论英雄”方式,补助资金与中心绩效评价结果、面向社会服务成效和成果转化成效挂钩,其中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对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概念验证中心,按照不超过核定其对外概念验证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概念验证中心每个评价周期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外概念验证服务费用是指概念验证中心向非关联第三方客户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按标准收取并实际到账的服务收入。
2.对政府主导建设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坚持市场化运作、开放共享和专业化服务导向,结合产业需求、中心功能定位、建设运营方案和绩效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项目申报等规范方式统筹予以支持,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3.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统筹资源,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形成建设支持合力。对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主导建设并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参照前款第1项对相关运营单位予以支持。
4.对概念验证中心验证后的优质项目,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人和各类金融机构推荐,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支持。
(二)政策支持
1.经概念验证中心验证并入选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纳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范围。
2.将概念验证中心的运营业绩,纳入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的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将概念验证中心在职技术经纪人,纳入全市技术经纪人的培养与激励范围。
4.鼓励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成果开展概念验证。概念验证中心出具的验证报告,可作为项目验收和成果评价的参考依据。
本方案自2026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正文及附件:关于印发《南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科规字〔2026〕2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科规字〔2026〕2号)
3.关于《南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