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呼科规字〔2026〕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础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2025年立项实施,项目执行期截止至2026年8月的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基础研究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根据学科进行分组,专家组通过审阅结题验收材料,对项目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分,形成结题验收意见。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分60分及以上验收结论为“通过”,60分以下为“不通过”。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程序
(一)材料要求
需提交基础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承诺书及实施期内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专利、奖励等)。
(二)报送程序
1.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cx.nmgbigdata.co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上传;
2.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对结题验收材料逐项审核确认通过并签章;
3.归口管理部门线上审核承担单位上传的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并通过。
四、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一)基础研究项目系统填报及承担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17:00。
(二)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负责人可在结论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逐级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整改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准予整改的,项目进入整改期,每个项目整改申请仅限1次,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整改期满未再次申请结题验收或再次结题验收仍不通过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规划与平台建设科 刘重芷 0471-6621151
(二)系统咨询
系统技术支持 陈雷 15049956685
(三)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附件: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结题.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