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研究破解全域旅游通讯网络覆盖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切实推动全域旅游通信服务优化,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印发〈关于保障通信设施用地用林用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邮编130042,并在信封上注明“通信设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ruoyucr7@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保障通信设施用地用林用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7日

 

 

 

 

 

 

初审:张伟

复审:郎子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