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民朋友:
为全面做好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作,现将《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和市民朋友积极报名参赛。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卢家治,联系电话:36831105)
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十五五”规划关于建设更高水平人才强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立足花都区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优势,聚焦人工智能领域技能提质升级新趋势、新需求,坚持以“技能+数字+产业”融合为抓手,组织开展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为规范赛事组织流程,保障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竞赛目标
举办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旨在系统提升人工智能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着力打造具有花都特色的人工智能数字人才培育品牌,赋能花都区智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州人才强市建设注入花都动能。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遵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发证单位: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按要求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全面统筹指导,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竞赛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竞赛项目及标准
1.竞赛项目:人工智能训练师
2.竞赛等级: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3.竞赛标准:本次竞赛以《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以规定的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为主要依据,借鉴省市技能竞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人工智能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平台和新技能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二)竞赛方式
1.赛制:个人赛
2.初赛:报名人数超过70人,增设初赛,选出前70名选手进入决赛;少于70人(含)不进行初赛,直接进入决赛。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命题,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理论题,平台作答。所有选手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当成绩相同时,按照题型权重得分高优先原则;若分数仍相同,选择竞赛用时较短的选手进入决赛。初赛阶段成绩不带入决赛。
3.决赛:采用“理论+实操”技能竞赛模式。根据理论与实操表现综合计算得出个人总成绩,其中理论占总成绩30%,实操占总成绩70%,并据此确定比赛排名。
4.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以个人决赛成绩决定最终名次,初赛阶段成绩不带入决赛。若选手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实操部分权重较高模块得分高低依次判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则参考理论部分权重较高模块得分高低确定最终名次。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
初赛:2026年9月12日
决赛:2026年9月13日
2.竞赛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遵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阳光北路65号二层)
(四)技术说明会
1.时间:2026年9月6日(暂定)
2.内容: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技术文件讲解、平台操作培训和答疑。
3.形式:线下
四、参赛资格与竞赛报名
(一)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竞赛的人员应当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从事人工智能训练师相关工作或专业学习的人员。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广州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比赛。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参赛选手不超过5名。
(二)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从竞赛通知发出之日起接收报名,2026年9月6日截止。
2.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竞赛联系人:刘燕锋,联系电话:13112225552
(2)竞赛报名邮箱:89732640@qq.com(请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包上传)
(3)纸质资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遵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阳光北路65号二层)
3.报名材料:
(1)《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附件2)、《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2)本人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电子相片(照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时请带原件);
(4)目前在岗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4.提交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并压缩成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选手报名资料)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
提交纸质版:对初审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按要求提交纸质参赛材料至指定邮寄地址,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选手方可参赛。
六、裁判团队组建方式
赛事组委会根据项目赛事要求和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聘请具备人工智能训练师竞赛执裁要求的资深专家团队,包括裁判组长及裁判成员,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七、竞赛奖励
(一)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竞赛对参加决赛的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决赛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内的前3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对于决赛人数在30人以上的,前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排名位于竞赛项目决赛总人数(除缺考)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决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若选手参赛前已获得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八、申诉、仲裁和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耗材,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严格遵守时限要求,应于竞赛结束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并提供相应举证材料。经核查,申诉事项为技术性问题的,由监督仲裁组依据竞赛技术文件予以处理。属于非技术性问题的,由监督仲裁组作出最终裁决,并向申诉选手反馈处理意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确保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监督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研究处理。
2.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处理结果有意见而影响竞赛的正常开展。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组委会监督管理。
九、实施保障和安全、防疫要求
赛前制定竞赛组织实施保障方案,筑牢赛事保障体系。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防火用电及化学物品等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保障工作。
附件:1.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报名登记表
2.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
3.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
附件1
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系列职业技能竞赛之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
为给参赛选手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比赛环境,加强对选手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比赛中的伤害事故,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 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须听从并尊重裁判人员的管理,文明参赛。
2.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操作规程及赛场设备、计算机及软件使用守则。
3. 参赛选手严禁在赛场区域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 参赛选手对参赛设备等物品爱护、保养、保管,防止损坏。
5. 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始竞赛,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6.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进行操作,若出现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参赛资格。如违反相关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其他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7. 参赛选手的着装应符合竞赛工种职业要求。
8. 在竞赛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设备,损坏的物品由参赛选手照价赔偿。
参赛选手: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
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是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遵章守纪
遵守各项竞赛纪律,自觉维护竞赛秩序,不干扰比赛正常进行。履职尽责,忠于职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严守各项安全工作规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发扬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不因任何机构和个人而影响本人履职尽责,不擅自传播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不无故退赛。
二、诚实守信
诚实办赛、诚实评判、诚实参赛,客观、实事求是通过正当渠道反映竞赛过程中的问题。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擅自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与竞赛有关的培训和信息咨询,不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信息。廉洁自律,不徇私舞弊,维护竞赛声誉和形象。
三、公平公正
裁判人员应依据竞赛规则开展技术准备和评判等工作,公平公正对待每个参赛队和每位参赛选手。技术保障和赛务保障人员应公平公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各有关人员在组织实施竞赛和处理争议时,应确保公平公正。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干预正常的评判工作。
四、公开透明
充分保证各参与方的知情权。各项目裁判组做出的各项技术方面的决定,应征求相关参赛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向各方公布。在竞赛过程中的争议处理,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处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
本人承诺遵守以上竞赛行为规范。
签署人: 人员类别:
签署日期:
注:人员类别分为专家组组长(裁判长)、专家组成员、裁判员、选手、录分员、技术及赛务保障工作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