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广大市民: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计划建立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2个,现就2026年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往年已获得此项目支持的主体不在此次支持范围,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需择一申报。

二、补助标准及用途

(一)粮食作物类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

计划选取1家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6万元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项目主体购买相关机械设备、腐熟剂等物资,以及搭建简易堆肥设施(须符合设施用地要求)、科普宣传栏等方面,实现秸秆直接还田或腐熟还田等。

(二)水果作物类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

计划选取1家以种植水果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3万元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主体购买配置碎枝机等设备,通过自行将果园内收集的树枝、树叶等生物质废弃物进行粉碎切割,就近堆沤后成为有机肥源并利用。

三、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止。

四、申报方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后,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一)线上申报

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组织申报2026年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进行线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

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到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粮食作物类)申报表(附件1);

(二)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水果作物类)申报表(附件2);

(三)现场照片;

(四)土地流转合同(或权属证明);

(五)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件形式上传提交。

六、实施流程

(一)申报遴选。组织或个人自愿参与申报,并提交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申报表,镇街农林水务局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遴选确定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承担主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二)资金拨付。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按工作流程拨付资金。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电话:0769-2283084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粮食作物类)申报表

     2.2026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水果作物类)申报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