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5〕3号)、《福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榕教科人办〔2026〕2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修订<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6〕7号)文件精神,激励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现就申报福州市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型:奖励共分为四类
1.出让科技成果奖励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奖励
3.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交易奖励
4.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奖励
二、奖励有效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及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写对应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其中技术合同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金额财务相关佐证材料一一对应装订成册。
2.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部门(高校院所提交至本单位的科研处)进行审核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表格文档,打包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邮箱:kejicg@163.com。命名格式统一为“【奖励类型】-【申报单位名称】”。
3.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出具推荐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申报和推荐时间: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13日(周四)至2026年9月9日(周三)。
2.推荐时间:2026年9月9日(周三)至2026年9月15日(周二)。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8332162013685911172
寄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427B唐荣河收13685911172(建议使用EMS)
附件:
1.出让科技成果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3.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交易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4.购买科技成果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5.申报单位承诺书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