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26年1月1日至5月21日(含当日)在厦门市举办且符合《实施办法》奖励条件的演出经营活动。
二、申报时间
旅游演艺项目申报涉及全年指标,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其他演出经营项目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
资金分批次下达,先报先审先得,并根据国家统一大市场和国务院负面清单的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申报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演出经营活动批文、双签对账单(或票务系统出具的票务证明)、演出场所证明、演出经营活动有关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厦门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未申报的演出经营项目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市演艺协会联系人:王碧云,电话:13696981818
市文旅局联系人:谢丽民,电话:0592-537125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
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厦文旅〔2026〕200号附件1.doc
厦文旅〔2026〕200号附件2.pdf
厦文旅〔2026〕200号关于开展2026年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