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与监督管理,省应急管理厅起草了《浙江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140012840@qq.com。

联系人:吴善敏,联系电话:0571-81051665。

附件:浙江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