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区公安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维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6〕13号),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市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刘臣,

联系电话:022-23039856;

商标管理处郭宝魁,

联系电话:022-84493629)

(此件公开发布)

天津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以来,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有效维护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决定2026年全年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注重依法从严,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

1.重拳打击专利造假黑灰产业链条。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收集摸排编造专利、伪造变造专利申请人信息等违法线索。发现线索及时转送处理,市区协同联动,深挖细查专利造假黑灰产业链,对从事编造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相关代理师、无资质专利代写机构或人员、发布相关服务信息的网络店铺、开发专利编造软件工具的有关企业等主体实施全链条打击。对于以“加盟”“代报”“挂证”等方式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经市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实施“双处罚”。

2.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代理恶意抢注或者囤积商标、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撤三”、伪造地理标志史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涉案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给予处罚。

3.全面清理违法招揽代理业务行为。各区知识产权局要深入辖区重点网络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宣讲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发布的《专利、商标代理业务营销禁限词库(第二版)》,关注互联网平台专利、商标代理相关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或报告,推动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4.加大刑事打击和曝光力度。 要加强行刑衔接,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探索构建代理监管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线索联合排查、监管执法衔接与行刑衔接。要及时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印章、诈骗等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要在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与发展专栏,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巩固高压震慑态势。

(二)注重严格监管,提升代理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组织开展代理机构自查整改“回头看”。 2026年5月—6月,市区联动组织对代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清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代理机构和违规执业人员,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结合年度报告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企业登记、社保等信息筛查比对,进一步核实代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实现精准处置和全覆盖整改。

2.推进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各区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主体资格、执业资质、变更事项、登记信息一致性、分支机构备案、代理师专职执业(社保信息、工资发放流水、出勤记录、工作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依法移交转办。

3.严格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备案审核。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对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加强与企业登记、社保缴纳等信息的核查比对,防止设立虚假分支机构等情形。探索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一网通办”,利用地方政务信息平台,实现人员信息多维度关联核查,更好防范“挂证”等行为。各区知识产权局要配合做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场所的核查,杜绝虚拟地址或“一址多照”等情形。

4.持续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0号)要求,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计分、信用修复审核等工作。同时,要注重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细化完善本地区守信激励和失信限制措施,推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各区知识产权局要深入辖区代理机构调研服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代理机构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结合辖区专利代理监管情况,做好信用信息采集工作,9月30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信用评价加减分项目及相关佐证材料。

5.提升行业自律和代理人才专业化水平。 持续加强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惩戒和信息公示规则,全面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引导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将合规要求转化为日常规范。加大行业自律惩戒与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行业警示教育。探索建立首次执业宣誓制度和年度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知识更新和业务交流。完善代理人才“进阶式”培训机制,强化代理、法律、运营等多元化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三)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

1.建立协同治理联系机制。加强与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推动建立专利造假通报处理、高校及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内控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涉及专利的考核评价政策。

2.建立专利造假行为通报处理机制。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于相关案件中发现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企业工作人员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编造专利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其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资质认定部门处理。对于涉嫌存在利用虚假知识产权骗取政府资助奖励、虚假出资、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要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专利申请多发频发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约谈,及时督促整改。

3.指导高校和科研单位强化内控管理。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职务发明披露制度,建立发明披露规范流程和技术研发记录留存机制;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约束,对于与发明人专业领域、参研项目明显不相关的专利申请要严格排查,从源头上防止专利造假行为。推动将尊重知识产权、规范专利署名、防范专利造假等内容作为科研人员的必修课,纳入科研诚信教育内容。

4.强化专利审查环节管控。全面加强对申请人、发明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校验。严格专利申请缴费管理,加强对异常缴费行为的监测管控。

5.持续优化涉及专利的考核评价政策。 探索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部门参与审核涉及专利指标相关政策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出台“唯数量”的专利政策。强化以案促改,对于案件查办中发现涉及专利的评价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其优化调整。

二、组织保障

 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整治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避免或减少对合规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加强市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积极落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和专利代理行业委托监管工作要求,充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正向引导。要广泛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行业关注,宣传解读相关整治政策和代表性案件,强化“不敢违”的震慑和“不愿违”的自觉。引导创新主体提高代理服务甄别能力,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招标机制,推进实现“优质优价”。要狠抓工作落实,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牵引,蹄疾步稳推进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22—23039856(专利代理);022—84493629(商标代理)。邮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F(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商标管理处),邮政编码: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