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6〕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需求申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区域省科技奖的推荐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于8月21日前完成提名筛选,将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的提名项目需求表及提名书初稿(含附件)一份报市科技局应用前沿科。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申请提名号。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向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安徽科技大脑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大科技成就奖。鼓励提名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我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奠基作用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正式提名前,提名者须与候选者所在单位沟通,由候选者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二)青年科技创新奖。鼓励提名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重大国际学术影响,为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术进步,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者应当在202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2026年全年在安徽省工作。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注重提名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的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四)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以前)。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鼓励填写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五)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之前),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六)外籍人员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七)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任一类项目的完成人。上年度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未获奖的,再次作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须间隔一个年度。
(十)2024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技奖。正在申报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方可提名。
(十一)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原则上应在安徽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在安徽省登记注册或安徽省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可于2026年8月2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办事大厅→科技奖励(网址:https://kjdn.ahinfo.org.cn
/portal/#/portal)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水印版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四、提名项目公示
各推荐单位应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共同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于9月1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提名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以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前置审查。于2026年9月8日前以人民政府或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公函的方式推荐提名项目,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格式见附件4),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单位征信和个人诚信审核情况、《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并督促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
正式纸质提名材料2份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在9月17日前报送。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由推荐单位报送。
联系电话:3020504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
3.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4.推荐函参考样式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