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市监财〔2025〕16号)要求,现我局组织开展阳江市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项目;
(二)数据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三)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提升项目。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并经政府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入库。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实施申报项目所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遵循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无特殊申报主体注明一般泛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申报材料应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申报指南设定的工作任务为方向性任务目标,申报单位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若干符合项目总体要求且能取得实际成效的具体工作。所有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7年3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20日止。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承担我市知识产权项目无不良记录等情形,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交申报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由“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下载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其他事项。为更好统筹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避免出现同一单位“扎堆”承担过多市同类项目,影响项目实施质量的情况,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同一项目酌情选择不超过3个地市进行申报。如后续经省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申报主体在全省各地市申报总量超过限报数量的,取消该单位项目入库资格。同时,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本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或重复获得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联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科,电话:0662-3366991。
材料报送邮箱:yj3366991@163.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编:529500。
附件: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项目申报指南.wps
2.数据知识产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wps
3.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指南.wps
4.阳江市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书.wps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