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试点单位:

    现将《威海市文化文物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威海市文化和旅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文化文物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文旅资源发〔2021〕85号)、《山东省文化文物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的指导意见》(鲁文旅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威海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试点范围 

选取馆藏资源较为丰富,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市属文化文物事业单位开展试点,首批试点单位确定为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威海市博物馆。

 二、文创范畴

(一)依托单位馆藏文化文物、特色展览、研究成果及自有知识产权等资源,通过独立开发、合作开发或授权等方式开发的各类创意衍生商品。重点围绕中国甲午战争相关文物元素,圣经山摩崖石刻、一战华工历史、毕克官黎青等馆藏漫画名家作品等IP,开发实用型、收藏型、数字型等多元文创产品。

(二)基于本单位文化文物资源、特色展览及研究成果,采取独立开发或合作开发等形式开展的图书出版、影视演艺、游戏体验等文化增值服务项目。

(三)运用非财政性资金策划实施的原创性展览或合作引进的精品展览项目。

(四)利用自有知识产权(IP)资源,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发并实施的符合教育需求的创意研学活动项目。重点开发“历史课堂+文创体验”式研学课程,将甲午历史、一战华工故事等转化为沉浸式教育产品。

(五)通过自营或合作方式开展的餐饮服务、文创市集、文化商店、专业讲解、教育培训等配套服务项目。

(六)创意策划开发的特色文旅融合项目及主题活动。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清单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相关程序进行动态调整。鼓励试点单位对文化文物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建立“IP开发资源清单”和“年度文创开发计划”,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支管理

试点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净收益全额用于事业发展及相关人员激励。其中,净收益的70%及以上用于延时开放、藏品征集、运转维护、文物保护、精品展览、研学活动以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持续投入;净收益的30%及以下用于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

四、激励机制

市文化和旅游局、刘公岛管委会负责履行审核评定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一)实施评估制度 

实行年度周期评估制度,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威海市博物馆制定年度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效评估方案,分别报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估为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进行绩效奖励。连续两年评估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再纳入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破坏政治纪律与廉洁纪律行为,损害党和国家及人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因严重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评估过程中存在虚报数据、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的,其当年度综合评估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具体奖励办法

以试点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财务数据为核定基数,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确认符合激励条件的文化创意产品收入及净收益,作为试点单位绩效工资资金来源,充分考虑可用于绩效工资资金来源的净收益额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三)内部分配机制

试点单位应当制定激励分配实施细则,明确分配标准、审核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重点向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相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核心研发人员、市场转化骨干倾斜。单位年度分配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人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及单位间收入差距等因素,重点审核单位申报绩效工资水平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按年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四)其他激励措施

支持试点单位合理认定文创产品开发岗位的工作业绩,作为相关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将原创IP开发成果、市场转化效益等纳入本单位人才申报职称的评价体系。

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人员纳入各类文化文物人才扶持计划支持范围,通过提供研发资助、项目倾斜、建设孵化基地等措施,激发创新活力。鼓励试点单位积极用活用好各项引智政策,设置流动岗位,以兼职、挂职、参加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具有创意产品开发和销售能力的社会人才加盟,加快聚合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

五、推进创新实践

(一)突出特色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侧重挖掘甲午战争相关文物资源,威海市博物馆侧重开发体现威海历史文化传承的实用文创、艺术文创和生活美学产品,积极拓展跨界融合路径。

(二)协同联动

鼓励两馆通过IP互授、联名开发、联合参展、渠道共享等方式开展合作,共同打造市级文创品牌。

(三)搭建平台 

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市文化和旅游局、刘公岛管理委员会推动两馆与社会设计机构、高校、文旅企业开展对接活动,促进跨界融合与市场转化,推动文创产品从设计研发到生产销售的全链条贯通。

(四)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报道、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对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