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入库评审,以及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清算工作,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项目工作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包括“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以上资金名称发生改变,但扶持方向或扶持对象类同,视为同一资金,列入服务范围,具体以省、市通知为准。

二、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入库申报项目进行完工评价(验收)、评审、现场核查等。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于申请设备奖励方式且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拍照留存(会议室评审环节须进行录音录像),图片、视频资料与评审资料一并存档。

5.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并结合项目竞争性评审情况提出综合排序意见。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起草项目评审方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后期项目绩效管理、现场复核、申报培训、资料保存整理等工作服务。

(二)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

根据省文件要求,开展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本年度申报测算项目审核工作、支持项目入库评审、支持项目验收(完工评价)及历年支持项目梳理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有:

1.项目投资额审核。组织专家及实施团队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所有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与支持项目,在政策实施期内发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核。包括:

(1)投资完成情况审核。对所有测算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实际完成投资额等进行审核;核实测算项目总投资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2)原始凭证与支撑材料审核。核查项目投资额(包含项目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铺底流动资金)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合同、验收单、银行流水等原始资料;核对固定资产入账、折旧情况,确认含税和不含税金额;对项目申报奖补的所有设备、工程投资等进行现场盘点或函证。

(3)奖励资金测算准确性审核。根据核实后的测算项目总投资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测算应奖励金额是否在2%的奖励比例以内;核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支出。

(4)资金使用合规性检查。核查支持项目奖励资金是否用于降低用地成本、科研投入、设备更新、“工改工”等政策允许领域;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核实资金拨付是否与项目进度匹配,是否存在提前或滞后拨付。

2.清算成果编制与提交:根据核查结果编制完整的清算工作成果,出具我市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总报告,全面反映清算工作情况、核查结论、资金测算结果及整改建议,并配合完成清算工作需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其他资料。

其中项目投资额审核环节,承接机构联合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纳入清算范围的所有测算项目,逐一出具对应专项审计报告,详细说明测算项目投资审核情况、审核发现、政策依据及明确核验结论,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我市测算项目专项审计汇总报告。以上专项审计报告均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作为清算总报告的核心支撑附件,与总报告一并提交。

3.对所有支持项目进行入库评审、验收(完工评价)。

4.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拍照留存(会议室评审环节须进行录音录像),图片、视频资料与评审资料一并存档。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起草项目评审方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后期项目绩效管理、现场复核、申报培训、资料保存整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入库申报项目进行完工评价(验收)、评审、现场核查等。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2.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实际情况出具情况报告。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拍照留存(会议室评审环节须进行录音录像),图片、视频资料与评审资料一并存档。

5.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起草项目评审方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后期项目绩效管理、现场复核、申报培训、资料保存整理等工作服务。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具有同类政府专项资金评审等服务经验,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须承诺没有为申报本评审服务对应专项资金的企业提供申报资料编制服务。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内容、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合计报价最高不超过38万元(含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信用查验记录等材料;

(六)承接同类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委托合同等);

(七)提供项目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支付,全部服务成果经我局审核通过、符合省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求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承接单位不得再将服务项目委托给其他第三方(专家,以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工作除外),并对全部服务成果的合规性、准确性承担总责否则取消资格。

(三)如遴选出第一名因故放弃或无法履约,工作经费不再支付,并按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四)承接单位应按照“数字工信”或《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制度(试行)》要求规范专家抽取和评审程序。

(五)承接单位应按照《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遴选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有关工作。

(六)本通知未提及事项,具体以省、市对应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文件为准。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人:梁晋宁、陈泓文,电话:0662-3428289,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705室。

 

附件:承诺函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