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报名、市县形式审查、省级审查等程序,依据评审结果,拟录取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学员170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二、有关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电话:0571-86758121;邮箱:zjngxpxk@163.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19号(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附件: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学员公示名单附件: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学员公示名单.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