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5〕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2号)、《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年度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度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报条件

未被相关部门认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或用人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为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工商注册地址、税务征管关系在我区的企业;

(二)在我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三)注册地址在我区的省直民营企业、省属民办非企业、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请人基本要求及申报条件

1.在申报单位就业,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且在我区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9个月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区地方库纳税额3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人员需在我区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三)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对确有特殊专长、能力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或近五年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的人才,但不符合第1点申报条件的特殊人员可放宽入户条件。

三、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一个申报单位可申报入户指标不超过5个,“四上”企业中的纳税大户可申报入户指标不超过10个。

(二)申报单位、申报人须在申报材料上如实填写职务等信息,如未填写或信息前后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长以2026年11月30日为界(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社保费扣缴),其间不得中断。

(四)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的规定,年龄计算以2026年11月30日为界,个人身份以2026年11月30日前在税务部门登记的为准。

(五)引进在职人才以职称条件申报的,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本市用人单位的,职称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本市须无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六)申报单位申报的引进人才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在岗员工,其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若在本区同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内调动的,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时长可一并计算。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七)申办程序未全部办理完结之前申请人所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迁出我区的,或申请人社保在申报单位断缴、补缴、停缴或从申报单位转走的,终止其申请人入户资格审核,不予签发入户信息卡。

(八)申请人在申报期间多地重复参保的,不予受理。

(九)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入户的,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查询到。其中,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户的,证书还需符合“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的认定范围。

(十)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申报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社局后,不予递补、替换申报人员,不予补充申报人员的入户条件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申报人在2026年10月26日前填报好《从化区2026年引进紧缺急需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资格审核资料(见附件1《单位及个人申办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提交至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对确有特殊专长、能力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或近五年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的人才,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须说明引进理由及引进人员专长、业绩、贡献等情况),2026年10月8日前报区发改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五、初审确认

各镇(街、园区)及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企业及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申办材料,个人申办条件、材料和《申请人分值计算表》(附件2)进行初审确认,于2026年11月2日前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927631)汇总,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的《从化区2026年度引进紧缺急需人员情况汇总表》《2026年度总量控制人才入户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4)。

六、其他说明

(一)材料造假的处理

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二)流失异常情况的处理

申报单位2026年度获得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人员流失率异常的,2027年度不得申报。

(三)遴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年度计划数的,采取计分制的方式,由单位得分和申请人得分相加,按得分高低顺序择优分配指标,得分并列者以其所在企业或用人单位纳税额(地方库)为参考,多者优先,如按纳税额排序后仍有得分并列的,以个人在申报单位连续缴交社保时长、个人年龄的次序作为参考,由缴交社保月份多、年龄低者优先。

(四)各镇街、园区办理业务联系方式

街口街:江林欢,联系电话:87921009

江埔街:曹利勤,联系电话:87985998

城郊街:黄梓惠,联系电话:87910193

太平镇:陆杰雄,联系电话:87811989

鳌头镇:李丽芳,联系电话:87875482

温泉镇:欧增勇,联系电话:87832070

良口镇:李晓燕,联系电话:37500112

吕田镇:李红梅,联系电话:28293853

流溪温泉管委会:殷晓毅,联系电话:87842056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李浩男,联系电话:87866963

附件:1.单位及个人申办材料.doc      

          2.申请人分值计算表.doc

          3.从化区2026年引进紧缺急需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4.从化区2026年度总量控制人才入户申报单位汇总表.xls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4日

(联系人:张维民,联系电话:8793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