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财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目前国家、省出台的法律法规,对2022年4月11日出台的《郑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2〕7号)进行了修订。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公众参与,提高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于8月17日至9月16日期间,将修订的《郑州市农村集体财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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