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项目计划(第六批)下达给你们,安排奖补“广东宝德利智慧园区私有云建设项目”等14个项目,资金合计130万元(附件1)。

根据《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预拨付范围和优化拨付方式的通知》(江数转函〔2026〕3号),本次资金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企业,在省下达的“2026年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江门市)”资金中列支。请督促相关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记账凭证,将资金记入“其他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建立专门台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项目计划(第六批)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李明奇,联系电话:327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