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全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申报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认定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经创业载体自愿申报、县区推荐和第三方机构竞争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认定马鞍山市青年创新创业园、马鞍山学院等两家创业载体为马鞍山市青年创业赋能中心。
二、加大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建设力度。经认定的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同时作为马鞍山市就业创业赋能中心的分中心,应严格执行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严规范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面向全市范围,聚焦青年创业群体,科学设立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场所,推动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要求,强化赋能中心在场地设施、创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服务、企业孵化等方面的集成服务,发挥赋能中心“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全周期服务支持。
三、强化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后续指导服务。市经开区和当涂县人社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市级青年创业赋能中心日常服务、监管工作,指导赋能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类创业服务和项目建设及时落实落地,持续提升赋能中心活跃度、协同性和辐射力,切实将赋能中心建设作为推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为诗城创星港建设提供扎实的平台支撑。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