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