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全面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发改数据规〔2025〕27号)、《山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鲁数发〔2025〕3号)、《滨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滨政办字〔2024〕29号)、《滨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26〕8号)等文件规定,滨州市大数据局组织了滨州市公共数据运营平台运营服务机构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经组织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入围名单公示如下:

拟确定滨州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为滨州市公共数据运营平台运营服务机构;

拟确定地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数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滨州数发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滨州产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滨州京东云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滨州新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滨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滨州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为滨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8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滨州市大数据局反映。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11号民政大厦707

联系电话:0543-3178077

邮箱:bzsdsjj@bz.shandong.cn

 

 

 

滨州市大数据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