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南充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开展了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网联”方向),并通过了验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支持标准单个项目不超过数字化转型改造投入的20%,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市实施。项目竣工时间在2026年12月底前,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投资内容参照《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计入投资类型参照表(第二版)》内容。
(三)企业按照省制造业“智改数转”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诊断,实施改造前应为数字化转型未覆盖(数字化转型诊断为L2以下,线上线下诊断结果不一致的,以线下诊断结果为准),实施改造后需经线下诊断实现转型覆盖,(该单位须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录中的诊断评估类服务商)。
(四)每个企业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且企业近5年内未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以及军民融合、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省级资金。
四、申报流程(一)资料填报。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改造后,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申请资料(附件1),于每月5日前(最后一次为2027年1月5日前)将项目纸质验收申请报告报送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指导企业编写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同时征求发改、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企业近五年内未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并于每月15日前(最后一次为2027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申报资料。
(三)项目验收。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8号)《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6〕3号)等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9月起会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核验企业改造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线下评估诊断报告、系统和设备实物等。
(四)资金拨付。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我市的年度支持资金额度内,为确保资金拨付使用效率,将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依据各地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通过验收时间确定支持范围,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切块资金与核定项目后,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应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设备、软件、云服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供养单位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楼堂馆建设所等支出。
五、有关要求(一)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验收申请资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依法追究责任。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二)申报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中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资料。
(三)申报资料提交。申报资料装订按照申报资料封面、目录(注页码)、申报资料(按申请报告大纲)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将审核通过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盖章件)(附件2),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附件:1.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
数转”覆盖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模板)
2.2026年度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数字化转
型覆盖项目)县(市)区推荐汇总表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何卓优,联系方式:0817-2252641)

